條款細則

KABU PASS會員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 

  

感謝 閣下加入株式会社「KABU PASS會員獎賞計劃」(以下稱「計劃」);計劃由「會員計劃新制」(以下稱「新制」)及「會員計劃舊制」(以下稱「舊制」)所組成。計劃由株式会社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擁有及運作,並透過「KABU PASS 手機應用程式」(以下稱「KABU PASS APP」)為計劃會員(以下稱「會員」)提供服務。註冊成為會員,即表示閣下已閱讀並理解以下條件及細則(以下稱「本條款」),並同意接受本條款約束。

 

A. 生效日期及適用 

 

A.1 本條款於計劃會籍期內生效。 

A.2 本條款是 閣下,作為本公司之會員,與本公司之間的協議,並適用於株式会社旗下及代理品牌所有指定分店(以下稱「共同品牌分店」),包括牛角日本燒肉專門店、牛角Buffet、牛角次男坊、温野菜、牛涮鍋、好呷台灣火鍋、和平飯店、永華日常及THE MATCHA TOKYO,特別註明除外。 

A.3 會員須下載KABU PASS APP方可享用會員禮遇。

 

B. 會員登記 

 

B.1 只有下載KABU PASS APP,憑有效之手機號碼完成登記及成功驗證後方可成為會員。

B.2 每個手機號碼只能登記一個KABU PASS會籍。

B.3 KABU PASS適用於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人士。如申請人的年齡未滿十八歲,須於登記前得到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授權及同意才可成為會員。

B.4 要成為KABU PASS會員,閣下必須在KABU PASS APP登記版面(以下稱「登記版面」)註明「必須填寫」的項目內提供個人資料。如閣下不能或不願意提供必須及準確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不能受理閣下之會員申請或為閣下提供本服務。閣下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沒有註明「必須填寫」的個人資料。

B.5 如登記版面所述的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閣下同意立即作出有關更改。本公司將不會承擔所有因閣下未能提供最新資料所構成的任何索賠、要求、責任或訴訟。

B.6 本公司會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在KABU PASS會員獎賞計劃網站(以下稱「會員網站」)上所列的私隱政策處理閣下的個人資料,有關的私隱政策是本條款的一部分。

B.7 申請人加入KABU PASS的資格,由本公司全權決定,而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申請人之申請。

B.8 在下載或使用KABU PASS APP時,閣下有責任保障登入名稱和密碼等個人資料的安全。如閣下因故意或過失使裝置或會員帳戶被盜用,導致閣下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C. 電子優惠券 

 

C.1  迎新優惠券及其他不定期之電子優惠券將經KABU PASS APP發送至會員帳戶內。會員須以KABU PASS APP登入帳戶方可獲取及使用,逾期不設補發。

C.2  使用各電子優惠券須受個別之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會員可於KABU PASS APP瀏覽各電子優惠券之條款及細則。

C.3  電子優惠券之有效期以優惠券上列明之日期為準,逾期無效。會員成功續會或升級亦不能將電子優惠券的有效期延長。

C.4  會員如欲使用電子優惠券,須於結帳前向店員聲明及出示KABU PASS APP內的電子優惠券二維碼;電子優惠券之使用一經確認,系統會即時從會員帳戶內扣除,恕不可更改或取消。

C.5  電子優惠券不能兌換現金或更換其他優惠,並不設現金或任何形式之找續或退款,亦不接受列印本。 

C.6  電子優惠券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折扣、現金券、指定特價時段及特價餐目同時使用,特別註明除外。

C.7  每次惠顧只限使用一張會員電子優惠券,每張電子優惠券只可使用一次,特別註明除外。 恕不設分拆/合併帳單。

C.8  除和平飯店及永華日常外,所有會員電子優惠券及會員折扣均不適用於元旦、情人節、聖誕節假期期間(12月24日至26日)及除夕;和平飯店及永華日常的電子優惠券及會員折扣不適用於農曆年廿八至初三、農曆新年假期、母親節正日及前夕、父親節正日及前夕、中秋節正日及前夕,以及冬至正日及前夕。 以上日期合稱為「非推廣日期」。

C.9  會員使用電子優惠券後,KABU PASS APP內的紀錄將於24小時內更新。會員可隨時於KABU PASS APP內查閱電子優惠券的使用狀況。

 

D. 手機APP遙距取票、手機訂座及手機下單 

 

D.1  會員須於KABU PASS APP登入帳戶,才可享有手機APP遙距取票、手機訂座及手機下單等功能。

D.2  金會員優先入座只限以KABU PASS APP遙距取票,不適用於分店取票機。金會員可在所選人數組別中享有較優先入座安排,叫號次序為一張A/B/C組別票號(以成功入座為準),然後一張金會員票號碼,如此類推。

 

E. 其他會員禮遇及特別推廣之條款 

 

E.1   除特別註明外,任何形式之會員禮遇均限會員個人使用,不可轉贈、轉移或外借給他人使用。

E.2   會員若懷疑有人未經授權換取任何形式之會員禮遇,應通知本公司;如有需要,本公司會酌情採取行動。

E.3   本公司有機會透過電郵及短訊將最新餐目及優惠資訊提供給會員,會員亦有機會收到本公司共同品牌之電郵及短訊。會員可以透過更改KABU PASS APP內之通訊方式喜好設定取消接受推廣電郵或短訊。如會員因未收到電郵或短訊而錯失任何推廣優惠,本公司概不負責。

E.4   本公司將不定期向閣下提供與會員資格有關的最新優惠,而這些優惠同樣受本條款及相關條款及細則規管。

E.5   所有一次性推廣活動所提供之優惠將受特別相關推廣條款及細則約束,並在推廣期完結後失效。

E.6   本公司保留不時更改任何會員禮遇之權利。

E.7   如閣下的積分紀錄及電子優惠券因任何電腦技術或系統問題而造成任何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E.8   由於積分、電子優惠券及其他會員禮遇是依靠通訊網絡等非受本公司控制的系統運作,所以本公司不能保證此計劃能不間斷地運作;然而,本公司會竭盡全力確保本公司的系統支援此計劃之運作。 

 

F. 會員計劃新制」(新制) 

 

F.1 計劃概覽 

新制會員分為基本會員、銀會員及金會員共三個會籍級別。

 

(I) 基本會員 

會籍有效期:每24個月至少消費一次,即可延續會籍

申請條件:下載KABU PASS APP,憑有效之手機號碼完成登記及驗證

會員禮遇:

  • 指定迎新電子優惠券
  • 以KABU POINT積分(下稱「積分」)作現金使用或兌換獎賞
  • 於THE MATCHA TOKYO每HK$1合資格消費可賺取1 積分獎賞
  • 星期一於其他共同品牌消費額外0.5倍積分獎賞,特別註明除外
  • 不定期會員電子優惠券
  • 不定期餐目優惠
  • 手機APP遙距取票
  • 手機APP訂座
  • 免切餅及開瓶費(1支)

 

(II) 銀會員 

會籍有效期:12個曆月

申請條件:基本會員於任何連續12個曆月內累積消費HK$3,500,即可升級成銀會員

續會條件: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滿HK$3,500,會籍將於到期日後延續12個月

會員禮遇:

  • 指定迎新電子優惠券
  • 以KABU POINT積分作現金使用或兌換獎賞
  • 於所有共同品牌每HK$1合資格消費可賺取1 積分獎賞
  • 星期一消費額外0.5倍積分獎賞,特別註明除外
  • 星期二、三午市或銀會員感謝日消費額外0.5倍積分獎賞,特別註明除外
  • 生日月份額外0.5倍積分獎賞(以登記時所提供之月份為準),特別註明除外
  • 不定期會員電子優惠券
  • 不定期餐目優惠
  • 手機APP遙距取票
  • 手機APP訂座
  • 免切餅及開瓶費(1支)

 

(III) 金會員 

會籍有效期:12個曆月

申請條件:銀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滿HK$12,000,或基本會員於升級成銀會員前已累積消費滿HK$15,500,即可升級成金會員

續會條件: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每滿HK$12,000,會籍將於到期日後延續12個月(最多可延續至滿足消費條件日起計36個月)

會員禮遇:

  • 指定迎新電子優惠券
  • 以KABU POINT積分作現金使用或兌換獎賞
  • 於所有共同品牌每$1合資格消費可賺取1.5積分獎賞
  • 星期一消費額外0.5倍積分獎賞,特別註明除外
  • 星期二、三午市或金會員感謝日消費額外0.5倍積分獎賞,特別註明除外
  • 生日月份額外0.5倍積分獎賞及指定生日優惠券(以登記時所提供之月份為準),特別註明除外
  • 不定期會員電子優惠券
  • 不定期限定餐目優惠
  • 手機APP遙距取票優先入座
  • 手機APP訂座
  • 免切餅及開瓶費(1支)

 

F.2 KABU POINT 會員積分

F.2.1 KABU POINT為新制之會員積分,不同品牌的賺取積分比率或會有所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F.2.2 合資格消費以每次交易扣除積分、折扣及優惠之實付淨額計算(包括加一服務費),零售產品、指定優惠餐目、現金或商品禮券,以及特別註明項目除外;小數點後之實付淨額將上調至接近之整數計算,例如實付淨額為HK$129.8,新制銀會員可獲130分,新制金會員可獲195分。

F.2.3 積分獎賞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折扣、現金券、指定特價時段及特價餐目同時使用,特別註明除外。

F.2.4 額外積分獎賞不適用於THE MATCHA TOKYO。

F.2.5 「星期二、三午市額外積分獎賞」不可與「會員感謝日額外積分獎賞」同時使用;「生日月份額外積分獎賞」則可與「星期二、三午市額外積分獎賞」或「會員感謝日額外積分獎賞」同時使用。

F.2.6 會員每次惠顧只有一張帳單可賺取積分,恕不接受分拆/合併帳單。所有KABU POINT均按會籍獨立計算,同一帳單不可使用多個會籍之KABU POINT。

F.2.7 合資格會員累積每100 積分可作HK$10使用,使用積分以每HK$10為單位(100積分)。

F.2.8 會員須於結帳時出示KABU PASS APP內的會員二維碼方可儲分,積分恕不補發。

F.2.9 結帳時成功以KABU PASS APP內的會員二維碼登記消費後,積分將即時存入會員帳戶內;而手機應用程式內的紀錄將於24小時內更新,會員可隨時於KABU PASS APP內查看積分結餘及紀錄。

F.2.10 會員如欲使用積分,須於結帳前向店員聲明及出示KABU PASS APP內的會員二維碼;積分之使用一經確認,系統會即時從會員帳戶內扣除,恕不可更改或取消。

F.2.11 會員如欲使用KABU POINTS兌換獎賞,須先行在KABU PASS APP中兌換獎賞,然後於結帳前向店員聲明及出示KABU PASS APP內的獎賞二維碼。獎賞之兌換一經確認,系統會即時從會員帳戶內扣除,恕不可更改或取消。獎賞內容不時更新,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F.2.12 如會員就某次消費而獲得退款,會員在該消費所賺取之積分將會於退款時於會員帳戶中同時扣除及作出調整,而KABU PASS APP內的紀錄將於24小時內更新。

F.2.13 基本會員每次賺取或使用積分,帳戶內之積分有效期將自動延續18個月。反之,如基本會員於18個月內未有任何賺取或使用積分之紀錄,帳戶內之所有積分將作無效。

F.2.14 積分獎賞不適用於非推廣日期;額外積分獎賞不適用於非推廣日期及公眾假期。

F.2.15 各會籍級別適用之指定時段積分獎賞以入座時間計算,特別註明除外。

F.2.16 積分不可出售、轉移或轉讓予第三者,特別註明除外。

 

F.3 會籍升降級、續會到期

F.3.1 基本會員於任何12個暦月內累積消費滿HK$3,500,即升級成新制銀會員;於升級成新制銀會員前已累積消費滿HK$15,500,即升級成新制金會員。如基本會員於24個月內未有任何消費紀錄,會籍將被凍結,亦無法享受任何會員禮遇。會員可電郵至 member.kabu@kabu.com.hk 申請恢復會籍。本公司保留終止凍結會籍之權利。

F.3.2 新制銀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滿HK$12,000,即升級為新制金會員;累積消費滿HK$3,500但少於HK$12,000,會籍將於到期日後延續12個月;累積消費未滿HK$3,500則降至基本會員。

F.3.3 新制金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滿HK$12,000,會籍將於到期日後延續12個月(可疊加至由滿足消費條件日起計最多36個月);累積消費滿HK$3,500但少於HK$12,000,將降至銀會員;累積消費未滿HK$3,500則降至基本會員。

F.3.4 所有會籍升級或新制金會員續會均於滿足消費條件起立即生效;降級、到期或新制銀會員續會則於會籍完結翌日00:00起生效。

F.3.5 會員一旦升級、降級或續會,帳戶內之積分及電子優惠券均不會受影響。

F.3.6 一旦任何會籍降級或新制銀會員續會,累積消費金額將由零重新計算。任何會籍升級或新制金會員續會時,扣除升級所需之累積消費要求後剩餘的累積消費金額則會保留至新會籍,例如新制銀會員單次消費HK$12,500,由於已達至升級新制金會員HK$12,000 消費要求,會籍將升級至新制金會籍,同時剩餘的累積消費金額HK$500 將保留至新制金會籍內。

 

G. 會員計劃舊制」(舊制) 

 

G.1 計劃概覽 

舊制會員分為銀會員及金會員共兩個會籍級別。

 

(I) 銀會員 

會籍有效期:12個曆月

申請條件:已停止接受申請

續會條件: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滿HK$3,500,會籍將於到期日後延續12個月

會員禮遇:

  • 指定迎新電子優惠券
  • 堂食正價9折
  • 堂食非繁忙星期一額外5%折扣優惠
  • 每$1合資格消費可賺取1 BONUS POINT獎賞,以及用積分兌換獎賞
  • 生日月份雙倍積分(以登記時所提供之月份為準),特別註明除外
  • 指定電子優惠券
  • 不定期限定餐目優惠
  • 手機APP遙距取票
  • 手機APP訂座
  • 免切餅及開瓶費(1支)

每次消費可享折扣、電子優惠券及兌換獎賞各一次。

 

(II) 金會員 

會籍有效期:12個曆月

申請條件:舊制銀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滿HK$12,000,即可升級成舊制金會員

續會條件: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每滿HK$12,000,會籍將於到期日後延續12個月(最多可延續至滿足消費條件日起計36個月)

會員禮遇:

  • 指定迎新電子優惠券
  • 堂食正價85折
  • 堂食非繁忙星期一額外5%折扣優惠
  • 每$1合資格消費可賺取1 BONUS POINT獎賞,以及用積分兌換獎賞
  • 生日月份雙倍積分及指定生日優惠券(以登記時所提供之月份為準),特別註明除外
  • 指定電子優惠券
  • 不定期限定餐目優惠
  • 手機APP遙距取票及優先入座服務
  • 手機APP訂座
  • 免切餅及開瓶費(1支)

每次消費可享折扣、電子優惠券及兌換獎賞各一次。

 

G.2 停止會員登記、停用舊KABU APP及實體會員卡

G.2.1 舊制銀會員已停止接受申請。

G.2.2 舊KABU APP及實體會員卡已停止使用。所有舊制會員須下載KABU PASS APP,憑已登記之手機號碼登入方可續享會員禮遇。有關舊KABU APP及實體會員卡停用之消息已於2024年2月下旬起透過電郵、社交平台及店內宣傳品公布。會員如有需要,可電郵至 member.kabu@kabu.com.hk 尋求協助。

G.2.3 舊制會員未使用的有效積分及電子優惠券均會保留於原有會籍之會員帳戶。憑已註冊之手機號碼成功登入KABU PASS APP,即可繼續享用原有會籍之會員禮遇、積分及電子優惠券。

 

G.3 會員折扣

G.3.1 會員須於結帳時出示KABU PASS APP內的會員二維碼方可享有會員折扣。

G.3.2 會員折扣只適用於堂食惠顧正價食品及飲品,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折扣、現金券、指定特價時段及特價產品同時使用,特別註明除外。

G.3.3 會員折扣不適用於非推廣日期;堂食非繁忙星期一額外折扣優惠不適用於非推廣日期、公眾假期及牛角次男坊。

G.3.4 堂食非繁忙星期一額外5%折扣優惠不適用於THE MATCHA TOKYO。

G.3.5 指定時段之會員折扣以入座時間計算,特別註明除外。

G.3.6 會員折扣不適用於加一服務費,所有優惠之加一服務費按正價計算。

 

G.4 BONUS POINT會員積分

G.4.1 BONUS POINT為舊制之會員積分,不同品牌的賺取積分比率或會有所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G.4.2 合資格消費以每次交易扣除積分、折扣及優惠之實付淨額計算(包括加一服務費),零售產品、指定優惠餐目、現金或商品禮券,以及特別註明項目除外;小數點後之實付淨額將上調至接近之整數計算,例如實付淨額為HK$129.8,舊制會員可獲130分。

G.4.3 BONUS POINT獎賞不可與其他推廣優惠、折扣、現金券、指定特價時段及特價餐目同時使用,特別註明除外。

G.4.4 會員每次惠顧只有一張帳單可賺取積分,恕不接受分拆/合併帳單。所有BONUS POINT均按會籍獨立計算,同一帳單不可使用多個會籍之BONUS POINT。

G.4.5 積分並無金錢價值,不能以任何方式兌換現金、其他貨品、優惠、折扣或當作現金使用。

G.4.6 會員須於結帳時出示KABU PASS APP內的會員二維碼方可儲分,積分恕不補發。

G.4.7 結帳時成功以KABU PASS APP內的會員二維碼登記消費後,積分將即時存入會員帳戶內;而手機應用程式內的紀錄將於24小時內更新,會員可隨時於KABU PASS APP內查看積分結餘及紀錄。

G.4.8 會員如欲使用BONUS POINT兌換獎賞,須先行在KABU PASS APP中兌換獎賞,然後於結帳前向店員聲明及出示KABU PASS APP內的獎賞二維碼。獎賞之兌換一經確認,系統會即時從會員帳戶內扣除,恕不可更改或取消。獎賞內容不時更新,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G.4.9 如會員就某次消費而獲得退款,會員在該消費所賺取之積分將會於退款時於會員帳戶中同時扣除及作出調整,而KABU PASS APP內的紀錄將於24小時內更新。

G.4.10 一旦如會員升級、降級或續會,須於上一個會籍到期日後三個月內使用積分,逾期作廢。

G.4.11 BONUS POINT獎賞不適用於非推廣日期,特別註明除外。

G.4.12 指定時段之BONUS POINT獎賞以入座時間計算,特別註明除外。

G.4.13 積分不可出售、轉移或轉讓予第三者,特別註明除外。

 

G.5 會籍升降級、續會到期

G.5.1 舊制銀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滿HK$12,000,即升級為舊制金會員;累積消費滿HK$3,500但少於HK$12,000,會籍將於到期日後延續12個月;累積消費未滿HK$3,500,會籍將會到期。

G.5.2 舊制金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累積消費滿HK$12,000,會籍將於到期日後延續12個月(可疊加至由滿足消費條件日起計最多36個月);累積消費滿HK$3,500但少於HK$12,000,將降至銀會員;累積消費未滿HK$3,500,會籍將會到期。

G.5.3 所有會籍升級或舊制金會員續會均於滿足消費條件起立即生效;降級、到期或舊制銀會員續會則於會籍完結翌日00:00起生效。

G.5.4 會員一旦升級、降級或續會,帳戶內之電子優惠券不會受影響。如舊制銀會員會籍到期而未能成功續會,所有積分及電子優惠券將會失效。

G.5.5 一旦任何會籍降級或舊制銀會員續會,累積消費金額將由零重新計算。任何會籍升級或舊制金會員續會時,扣除升級所需之累積消費要求後剩餘的累積消費金額則會保留至新會籍,例如舊制銀會員單次消費HK$12,500,由於已達至升級舊制金會員HK$12,000 消費要求,會籍將升級至舊制金會籍,同時剩餘的累積消費金額HK$500 將保留至舊制金會籍內。

G.5.6 一旦舊制銀會員/金會員因累積消費未滿HK$3,500而會籍到期,系統會將會籍自動轉化為新制基本會籍,以保護原會籍之電子優惠券及積分,會員將不能恢復舊制會籍及不能享有舊制會籍之會員禮遇。原會籍內的有效電子優惠券將自動轉移至新制會籍之帳戶,優惠內容及有效期不變;積分則會以「1 BONUS POINT = 0.4 KABU POINT」的比例換算成新制積分,並以小數點後上調至接近之整數計算。累積消費將重新從零開始計算;如日後如成功累積升級金/銀會員消費條件,亦會自動升級為新制金/銀會員而非舊制。

 

G.6 舊制會員轉至新制會籍

G.6.1 當轉制按鍵生效或收到轉制邀請時,舊制會員可自由選擇是否轉至新制。舊制銀會員可隨時透過KABU PASS APP內「轉至新制會籍」按鍵通過三重確認程序確認轉至新制會籍;舊制金會員則會分階段收到轉制邀請。一旦會員確認轉至新制會籍,將不能恢復舊制會籍及不能享有舊制會籍之會員禮遇。

G.6.2 舊制會員轉至新制會籍後,會籍之到期日以舊制會籍到期日為準。帳戶內已累積之消費金額會被保留於新制會籍,會員於會籍有效期內累積剩餘之指定消費金額即可續會或升級。

G.6.3 舊制會員轉至新制會籍後,舊制會籍之有效電子優惠券將自動轉移至新制會籍之帳戶內,優惠內容及有效期不變。舊制會籍之積分則會以「1 BONUS POINT = 0.4 KABU POINT」的比例換算成新制積分,並以小數點後上調至接近之整數計算。

 

終止會籍

 

H.1 會員如欲終止其會籍,可透過KABU PASS APP內「取消帳戶」按鍵或於電郵至 member.kabu@kabu.com.hk 提交刪除帳戶申請。終止會籍後,帳戶內所有未使用之積分及電子優惠券將作無效,恕不另行通知,會員不得對本公司要求任何賠償。

H.2 如遇會員任何不當或欺詐行為、非法使用KABU PASS或違反本條款,本公司有權按合理理由判斷下即時終止該會員的會籍及註銷其所有積分及電子優惠券而毋須給予事先通知,並向你追回因而承受的任何損害及損失。如因前述情況導致會員或第三者造成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I. 責任免除及限制

 

I.1 閣下申請成為計劃會員,即代表閣下承認及接受承擔參與計劃之風險。因使用計劃、本公司刪除會員資料、終止會員資格或停止/中斷/終止計劃而引起的任何間接或直接之損失、損害或任何形式之費用等本公司概不負責,不論有關損失、損害或費用等是否因疏急而造成,亦不論是否在本公司所能控制之情況下發生。

I.2 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所有與計劃相關的資料,均不附帶任何無論是明示或隱含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有關所有權、品質、商業性、對特定用途的適用性、私隱或不侵權的保證條款。

I.3 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不就以下任何各項所引起或與其相關的損失或傷害負責或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因閣下參與計劃、或與計劃任何優惠有關、或關於任何性能故障、誤差、遺漏、中斷、刪除、缺撼、操作或傳輸延誤、電腦病毒、電訊線路故障、網上傳輸信息被竊取、軟件或硬件問題(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損失或相容性問題)、盜竊、網頁被毀壞或更改所產生的任何損害或傷害,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違反合約、侵權行為、疏忽或其他訴因。

I.4 在不損害本條款其他條文的情況下,及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假如就閣下參與計劃、使用積分而本公司可能須向閣下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該等責任僅限於向閣下發還積分之成本並由本公司作絕對酌情決定。 

I.5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計劃內容、禮遇及其他事項(包括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毋須給予事先通知,其最新版本將載於KABU PASS APP或會員網站以供查閱及即時生效。儘管本公司將盡合理努力通知會員有關計劃及/或本條款及細則的重大更改,但會員仍有責任了解計劃及本條款及細則的最新事項。會員繼續使用會員帳戶將被視為接受任何相關修訂事項。本公司對因修改計劃或本條款及細則而導致的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I.6 如本公司終止運作計劃,本公司將於會員網站及社交媒體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至計劃終止日前仍未享用 / 兌換的會員禮遇(包括會員積分及電子優惠券),將不設任何退款或補償安排。

 

J. 個人私隱

 

J.1 會員提供的個人資料只會用作會籍運作用途,並按本公司的私隱政策進行管理。有關本公司如何處理會員的個人資料,請參閱本公司的私隱政策及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member.kabu.com.hk/tc/privacy.html

J.2 會員須自行負責妥善保管其會員號碼及帳戶登入密碼,並不可將該等資料透露或披露予第三者。因會員號碼或帳戶登入密碼之遺失、被竊或使用而引致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K. 知識產權

 

K.1 KABU PASS APP、會員網站,以及與此相關並提供或執行的任何資料、內容、材料及/或服務中在全球任何地方存在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利益、版權、商標權、域名、設計權、商譽及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任何類型),均歸本公司及/或我們的許可人所有,並均受到相關法規的保護。會員不得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修改、複製、出租、租賃、出借、出售、分發或基於它們創作衍生作品(全部或部分)。

K.2 會員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評論或建議都是完全出於自願,並將按我們認為合適的方式自由使用(或不使用),並且對閣下沒有任何義務。

 

L其他

 

L.1 會籍不得轉讓,並只可由會員本人使用。錯誤使用會籍或計劃禮遇,包括但不限於欺詐及不當行為,或會導致會籍被終止或暫停,或者禮遇被撤回。

L.2 本公司保留隨時調查或審核會員帳戶的權利,而毋須給予事先通知,以確保會員遵守本條款及細則,及任何其他適用規則、法規或條款及則。在調查或審核過程中,會員的帳戶將暫停運作,而會員將不會獲准登入其帳戶或進行任何交易。

L.3 由於計劃是依靠通訊網絡及其他非受本公司控制的系統運作,所以本公司不能保証此計劃能不間斷地運作。然而,本公司會竭盡全力確保本公司的系統支援此計劃之運作。

L.4 假如本條款的任何條文被宣告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本條款的其他條文將不受影響並一直有效。

L.5 本公司未行使或強制執行本人條款中所載的任何權利不得被視為放棄該項權利,亦不得影響本公司就該項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採取任何後續行動所享有的權利。

L.6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L.7 本條款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作詮釋。若有任何爭議,則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為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

L.8 本條款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為準。

L.9 如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請電郵至 member.kabu@kabu.com.hk 查詢。

 

 

修訂日期:2024年8月